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不见面审批”改革,全面提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效率,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商务厅等部门江苏省以“区域能评、环评+区块能耗、环境标准”取代项目能评、环评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19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各设区市“十三五”及2017年度能源消费增量目标的通知》(苏发改资环发〔2017〕1451号)、《盐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盐政发〔2018〕28号)要求,开展我区“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标准”改革,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开放、绿色、共享”发展理念,按照“放管服”改革总要求,全面深化区域能评制度改革,完善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机制,加强节能监管,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能源‘三控’+分类管理+能效标准”的节能审查管理模式,为我区经济转型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是严守“三控”目标。在确保完成能源“三控”目标任务的前提下,开展区域能评改革,建立区域负面清单,形成“能源‘三控’+分类管理+能效标准”的工作机制。
二是高效服务企业。通过简化审批环节和优化审批流程,对一般项目实行承诺备案和定期报告管理,区域重点行业(项目)和耗煤项目实施通行节能审查管理。全面提高能评审批效率,不断优化发展环境。
三是强化过程监管。严格节能执法监察,加强对项目建成投产前、投产运行后的全过程监管,确保各项节能措施落实到位,对不履行承诺的失信企业进行公开曝光并予以惩戒。
二、目标任务
探索建立开发区区域节能审查机制,研究进区一般行业项目和高能耗行业项目及耗煤行业项目分类指导管理新机制,简化节能审查环节,优化节能审查流程,提高节能审查工作效率,进一步完善节能审查工作体系,建立“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标准”的审批制度,最终实现一般项目实施节能承诺备案制和定期报告制,重点行业(项目)和耗煤项目实施现行节能审查管理。形成高效节能审查工作机制,提升行业和区域能效水平,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三、改革重点
(一)编制区域节能报告
以能评改革区域为单位编制区域节能评估报告,明确一个时期(如“十三五”时期)内的区域能源消费强度、用能总量和煤炭消费总量等控制目标,立足产业发展情况,提出区域内行业分类管理原则、能效标准依据以及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费的对策措施,建立节约能源、用能承诺、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实现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与节能降耗的良性互动。《区域节能报告》应通过公开招标,委托有较强区域能评能力的专业机构编制。
(二)制定区域负面清单
以高耗能行业、国家确定的产能过剩行业、国家审批(核准)的政府(企业)投资项目为基础,结合区域产业发展规划,考虑当地能源“三控”任务和行业的能耗强度、总量和结构,科学建立区域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负面清单内的项目为节能审查重点项目,其余为一般项目。
(三)实施能评分类管理
1.
一般项目。负面清单外的项目,实行承诺备案制,无需开展项目能评。一般项目的投资主体应于项目开工前向区行政审批局提出节能备案申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提交备案资料并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承诺内容将作为区经发局进行后续监管的重要依据。项目备案资料应准确、真实体现用能情况、主要经济指标和采取的节能措施。区行政审批局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予备案。
2.
区域重点行业、耗煤项目和节能审查重点项目(负面清单内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44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办法(试行)》(苏发改规发〔2017〕1号)等有关规定,开展项目节能审查工作。
(四)加强节能监管
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由区经发局组织聘请第三方机构对重点在建项目和竣工投产后年耗煤量在1000吨标煤以上的项目,采取定期检查(一般一年一次,可结合节能监察开展普查或抽查)和不定期检查(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投诉举报及领导指示等实际需要组织检查,通常采用抽查、暗查等方式)等方式开展能效评估专项监督检查,并出具监督检查工作报告,主要包括能评落实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建议等。对于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域能评改革工作是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提升行政效率、激发企业发展动力和创造力的一项重要举措,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
(二)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能源监察队伍建设,切实提高节能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发挥专业优势,开展能评项目动态管理和验收工作,综合利用能源审计、清洁生产、水平衡测试、电平衡测试等技术手段,落实企业整改工作,提高企业能源利用效率。
(三)加强平台建设
引导和鼓励企业建设智慧能源管理平台,逐步实行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在线监测,推动政府能源管理信息化、精细化、科学化,实行能源预算化管理。
(四)加强监督考核
建立企业失信行为记录和认定办法,对企业不履行承诺的行为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定期组织节能监察机构对重点项目开展能效评估专项监察,对一般项目实行随机抽查,对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积极推进用能监管信息化,强化能源消费在线监测。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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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于1992年,位于盐城河东新城片区,1993年被省政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区,2010年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012年获批盐城综合保税区,2015年7月被确定为中韩盐城产业园核心区。辖区面积20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0.4万,下辖1镇、1街道。设立综合保税区、韩资工业园、光电产业园、新能源汽车产业园4个专业园区。拥有中韩(盐城)产业园、国家级开发区、国家级综保区、国家跨境电商综试区四块“国字号”招牌,是全国百强产业园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全省首批国际合作园区、中日韩(江苏)产业合作示范园区、江苏省先进开发区和江苏省“互联网+先进制造业”特色产业基地。区位优势:位于黄海之滨,处于江苏沿海发展和长三角一体化两大国家战略的叠加区域,又处“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江苏沿海开发等国家战略的交汇区域,具有面向东北亚、接轨大上海、融入长三角、带动淮河流域开放开发的独特区位和地缘经济优势。位于东经120°13’,北纬33°38’,拥有海岸线582公里,具有1500万千瓦以上的风能和10GW滩涂地面光伏电站开发潜能,是全国8个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之一,被誉为“海上三峡”。拥有盐城南洋国际机场、盐城港、滨海港、射阳港和响水港5个国家一类开放口岸,空港在飞航线41条,外接日韩港台,内通北上广深,每天有航班直飞深圳、北京、广州、温州、重庆、长沙、沈阳等国内重要城市。盐城港开辟了韩国、日本、南美、南非等33条航线,距上海港250海里,距日本长崎港430海里,距韩国釜山港420海里,港口年吞吐量超亿吨。高速公路贯穿全境,内环高架市区通达,10分钟可达盐城国际机场、高铁枢纽站、高速出口,正在加快建设通往北京、上海、南京、杭州、西安和青岛方向的“5+1”高速铁路网。产业基础:国家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坚持以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为核心,重点发展汽车、晶硅光伏、电子信息产业,积极培育现代服务业,经过30多年的发展,拥有韩国起亚、SK、摩比斯和美国德纳、法国佛吉亚等各类企业3800多家,其中外资企业200多家,外资合作领域涉及日韩、港台、欧美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站上新起点,跨入新阶段。国家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将以中韩(盐城)产业园建设为抓手,紧扣勇当高质量发展排头兵目标,围绕谱写“九个新篇章”,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持之以恒抓项目、强产业、促转型,全力竞逐绿色低碳发展新赛道,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苏北苏中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