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各有关部门、直属单位、驻区单位: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苏省知识产权建设示范(园区)工作方案(2024—2026)》已经第2次管委会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为全面提升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镇江经开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保护和服务等知识产权综合能力,探索知识产权支撑经开区产业创新发展的有效模式,培育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有效激发创新主体知识产权意识,全力打造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体系,推动经开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江苏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江苏省“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镇江市“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镇江经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以建设知识产权强区为目标、以创新发展为引领、以实现产业转型升级为导向,重点围绕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生命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自主知识产权,积极探索区域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服务、保护能力提升的新路径、新模式、新业态,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国内外竞争能力较强的优势企业和产业,奋力开创镇江经开区知识产权发展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坚持高质量发展引领。充分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强化高质量发展战略引领,促进更多创新要素向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领域转移,充分发挥高质量知识产权在原始创新、源头创新和重大关键技术突破方面的基础保障作用。
——坚持产业融合推动。聚焦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生命健康等重点产业,推进知识产权发展与产业创新有机融合,促进知识产权政策与产业创新政策相衔接,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整合创新资源,加快科技成果产权化、产权成果产业化。
——坚持系统协同联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优化顶层设计,强化部门间工作协同合作和政策协同联动,集中优势资源,统筹推动区域知识产权共同发展,提高知识产权领域系统治理能力。
——坚持保护与创造同步推进。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网络,推进知识产权跨区域协同保护,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和行政执法力度,全面开展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不断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三)发展目标
到2026年,初步构建具有核心专利和知名品牌、持续创新、集聚融合的知识产权支撑产业发展体系,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运用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推动作用更加明显,对全市发展的支撑度和贡献度显著提升。
1. 创造:到2026年,在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生命健康等领域形成一批高价值专利、知名品牌,全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850件;实施期内新增注册商标500件。
2. 保护: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开展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不少于3次,知识产权案件按期结案率达90%以上。
3. 运用:三年内,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累计金额达到5亿元,完成知识产权许可/转让专利500件。
4. 管理:到2026年,贯彻高新技术企业“贯标”创建全覆盖,新增“贯标”合格企业20家,累计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13家。
5. 服务:为各种创新主体开展知识产权工作提供高效的服务供给,聚集一批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的知识产权社会化服务机构,全区线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总数达到55家以上。
6. 人才: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机制,到2026年,力争形成一支结构优、素质高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新增企业知识产权专业人才200人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1. 健全工作机制。
发挥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和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将江苏省知识产权建设示范(园区)推进情况纳入经开区管委会常务会议、经开区科技创新与人才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等会议议事日程;进一步理顺部门、镇(街道)和产业园职责分工,整合镇(街道)和产业园专利、商标、版权等职能,细化专兼职管理人员分工,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统一、运行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2. 优化知识产权政策体系。
全面梳理《镇江市“十四五”知识产权战略规划》《镇江经开区知识产权工作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的目标任务,抓重点、补短板,有效衔接《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强化高质量导向和产业发展支撑,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推动知识产权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不断优化知识产权奖励政策,鼓励企业实施专利自由实施(FTO)分析,鼓励企业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加大专利保护力度,对企业维权费用予以一定补贴。
(二)实施知识产权创造提升工程
3. 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
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知识产权创造体系。支持企业、高校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协同创新、集成攻关,在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生命健康等领域,依托菲舍尔航空、天奈科技、吉贝尔药业等重点企业,通过整合镇江经开区航空材料和部件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创新链上下游资源和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流体工程装备技术研究所等驻区院所科研优势,面向全区产业发展关键技术和企业需求,通过专利产品订单式开发、专利技术产业孵化,提升创新效率,支撑产业发展。
4. 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
强化政策衔接,将高价值专利产出作为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立项、绩效评价和验收的重要指标,并提高相应权重。依托产学研服协同创新工作基础,围绕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生命健康等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鼓励重点产业骨干企业建立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推动创新主体与服务机构深度合作、协同创新,培育一批创新水平高、权利稳定、市场竞争力强的高价值专利和专利组合,有效发挥知识产权对企业科研成果的保护作用。
5. 实施品牌化、标准化建设。
鼓励企业强化品牌运作,争创驰名商标、江苏精品等;发挥大港街道国家首批“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品牌培育指导站带动作用,积极争创江苏省知识产权工作站,以点带面,推动经开区整体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持续推进“一企一标”工程,支持企业加强技术创新、质量管理、名品名牌和商标文化建设,引导企业将品牌自创与收购相结合,培育一批市场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经济价值高的高知名度商标;引导企业开展海外商标布局,围绕出口目标市场,重视国际商标注册,将外贸成本优势和产品质量优势转化为商标品牌价值优势;积极引导企业开展或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制定,鼓励豪然喷射、天诺道路等企业开展国际化标准制定,提升企业战略形象,树立行业领导品牌,形成企业保护自我发展的壁垒。
(三)实施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工程
6. 推进镇江市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
推进已获批的镇江市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由镇江市知识产权局和经开区管委会共同推进建设,立足经开区、服务全市,围绕镇江市知识产权运营的总体目标,以“四群八链”重点产业,经开区四个主导产业为运营重点,围绕促进产业创新发展和产业强链建设开展建设与运营,通过强化知识产权运营产品设计、建设运营服务体系形成中心长效运作机制,使中心成为服务全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的新载体。
7. 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运用能力。
对不同类别企业提供“菜单式”政策支持和个性化服务指导,加快培育一批知识产权战略运用能力强、核心竞争优势明显的知识产权领军企业和优势企业。编制重点企业重点技术和重点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和运营清单,引导企业强化知识产权资产管理,加快自主知识产权转化实施和许可转让。发挥知识产权护航作用,鼓励企业依托自主专利技术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制定。
8. 推进产业知识产权运营。
重点在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生命健康等特色产业领域中,引导和推动结合各自产业特色和发展重点,探索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开展产业专利导航研究分析,明确产业创新发展方向、产业创新资源分布、产业创新发展路径,重点推进镇江经开区航空材料和部件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构建产业专利池,形成产业发展的新路径与新优势。开展项目知识产权审查,对区域内政府资金资助的重大经济科技项目、创新创业人才引进项目以及重大展会等开展知识产权审查评估,规避知识产权风险。
9. 优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
加大知识产权运营、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人才引进等力度,拓展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化渠道。以专利自由实施(FTO)分析为基础,围绕经开区重点产业开展专利导航和预警分析,将专利运用嵌入产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组织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中。推广知识产权金融产品,鼓励担保机构创新业务模式,推进专利质押、商标质押、反担保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扩大知识产权保险及金融服务覆盖面。鼓励企业积极开展专利转让与许可,推进高校与科研机构科技成果和专利技术的快速转化。
(四)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强化工程
10. 完善知识产权自我保护机制。
引导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动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促进和规范大中型企业建立完善内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企业积极应对各类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主动开展维权行动,积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引导企业密切关注本行业领域的知识产权发展动向和趋势,形成信息畅通、反应快捷、协调运作的知识产权预警机制,避免侵权行为发生。强化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大力推进正版正货示范街区/行业、规范化市场培育工作,积极推进商户/企业参与“正版正货”承诺活动。
11. 创新知识产权保护体制建设。
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优化执法资源配置,进一步完善“集中统一+分散”的知识产权执法机制,市场局法知科负责案件办理的指导和督查,市场局稽查大队及各分局负责具体的案件承办,必要时开展协同配合。建立健全多元化知识产权纠纷调处机制,鼓励开展纠纷诉前调解,引导行业协会、纠纷调解委员会等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通过专利侵权纠纷裁决、调解和解等渠道,低成本高效率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完善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推进建立参展产品的知识产权报备机制。加强知识产权执法机关与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的沟通与交流,形成政府主导、行业自律、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保护监督机制。
12. 强化知识产权执法维权。
围绕国家、省、市部署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专项行动,以点带面,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将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行为主体纳入重点监管。注重执法办案规范化、常态化机制建设,定期开展上下级、跨部门联合执法,强化知识产权执法业务培训,着重提升基层执法办案能力。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落实“双打”“铁拳”等专项行动,依法打击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案件处理情况。
(五)实施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升级工程
13. 优化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设。
推进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建设,形成重点产业专利导航数据库、重点产业专利运营数据库、知识产权许可转让等模块。鼓励区内畅远科技、智周知识产权、苏知桥代理分所、中智知识产权等服务机构,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多的咨询、代理、培训等公益性服务,积极争创国家、省、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
14. 壮大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
采取对标先进、优质服务、因需施策、筑巢引凤的工作思路。搭建服务桥梁,推动专利服务机构引进来、走出去。同时规范行业行为,优化行业管理模式,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实行备案制管理,促进知识产权服务有序健康发展,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业务能力,遴选基础条件好、资信度高、辐射范围广、业务能力强、具有示范带头效应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机构评选和品牌机构培育工作。
(六)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培育工程
15. 构建多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支撑体系。
全面整合知识产权人才工作资源,促进知识产权全链条人才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开展知识产权培训,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企业家、知识产权工作者、知识产权专业服务人才等不同类别进行分类培训。重点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人才、保护人才、运用人才、服务人才和基础人才五支队伍建设,进一步壮大全区知识产权人才规模,优化知识产权人才结构。
16. 发挥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培养平台作用。
依托国家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国家知识产权培训(江苏)基地、中国专利保护协会等培训平台,坚持知识普及与专业培训相结合、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相结合的原则,通过线上培训、线下培训,使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满足各领域、各环节各层次的各类需求。
17. 浓厚知识产权社会氛围。
加强知识产权普及宣传,将知识产权宣传纳入普法、科普宣传计划,开展知识产权进机关、进园区、进企业、进学校的宣传教育。利用报纸、网络、公众号等开展全方位的宣传推广,重点做好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法制宣传日、中国质量月、中国品牌日等重要时段的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创新的社会氛围。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年(2024年1月—12月)
1. 制定建设示范(园区)工作方案和2024年知识产权工作要点,召开知识产权专题会议1—2次;
2. 增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年度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750件,新增注册商标150件;
3. 推进高新技术企业“贯标”创建全覆盖,新增“贯标”合格企业6家;推进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新增优势/示范企业1-2家;
4. 举办知识产权质押对接活动1—2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达2亿元;推进高校与科研机构科技成果和专利技术转化,新增专利许可/转让150件;
5. 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积极开展执法专项行动1—2次,全年累计立案商标侵权、假冒专利案件25件,相关案件按期结案率达90%以上;
6. 丰富“4•26”、中国品牌日等宣传活动形式与内容,制定年度培训计划,联合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镇江)沙龙等举办培训4—5场,培训人数达400人次。
(二)第二年(2025年1月—12月)
7. 制定2025年知识产权工作要点,召开知识产权专题会议2次;
8. 年度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800件、实施期内累计新增注册商标350件;
9. 实施期内累计新增“贯标”合格企业13家,累计新增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3-4家;
10. 重点推进镇江经开区航空材料和部件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举办知识产权质押对接活动1—2场,实施期内累计新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达4亿元;累计新增专利许可/转让350件;
11. 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实施期内累计立案商标侵权、假冒专利案件50件,相关案件按期结案率达90%以上;
12. 探索并实施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备案制度,实施期内新培育、引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5家以上;
13. 制定年度培训计划,通过主题培训、论坛、讲座等形式开展培训,实施期内累计培训人数达800人次。
(三)第三年(2026年1月—12月)
14. 制定2026年知识产权工作要点,完善健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政策,召开知识产权专题会议1—2次;
15. 年度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850件,实施期内累计新增注册商标500件;
16. 高新技术企业“贯标”创建全覆盖,实施期内累计新增“贯标”合格企业20家;
17. 持续推进镇江经开区航空材料和部件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和镇江市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发展,构建产业专利池;
18. 举办知识产权质押对接活动1—2场,实施期内累计新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达5亿元,累计新增专利许可/转让500件;
19. 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积极开展执法专项行动1—2次;实施期内累计立案商标侵权、假冒专利案件76件,相关案件按期结案率达90%以上;
20. 全区线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总数达到55家以上;
21. 加强知识产权人才体系建设,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实施期内累计培训人数达1200人次;企业参加内审员、知识产权师等专题培训结业人员200人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镇江经开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建设示范(园区)的统筹协调。强化联席会议职能,进一步完善部门沟通协调和工作联动机制。组建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园区知识产权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各镇、街道和园区要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
(二)强化条件保障
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发展投入保障机制,优化经费投入使用结构。优化知识产权、科技人才、工信等部门间的政策配套协调,引导市场主体加大知识产权资金投入,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金融信贷为支持、企业投入为主体的多渠道、多元化的资金投入体系。充分利用科技人才创新、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等项目专项资金,加大对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的扶持力度。
(三)营造文化氛围
大力倡导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加强知识产权文化与传统文化、创新文化、法治文化、诚信文化深度融合,形成自觉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不断创新知识产权宣传方式,提高知识产权大众普及度。
(四)狠抓工作落实
加强对江苏省知识产权建设示范(园区)推进工作的综合考核,将专利质量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将规划的目标任务按照部门、镇街道、园区等层层分解落实;建立信息交流和沟通机制,加强对《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苏省知识产权建设示范(园区)工作方案(2024—2026)》执行情况的检查,定期发布评价结果,切实做到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任务落实。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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