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准“四上”企业建库培育纳统实施方案通知

2024-09-10 00:00

“四上”企业是区域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和排头兵,数量和规模直接影响GDP总量和速度,是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振经济发展后劲,鼓励和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助推区域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扣“盘活存量、拓宽增量、做大总量、提升质量”这一主题,按照“全区统一领导、统计全面建库、部门归口管理、板块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要求,通过培育扶持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引导促进一批、达规纳统一批,有序推动各类企业梯次成长,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准“四上”企业培育库,完善准“四上”企业培育纳统工作机制,每年新增“四上”企业数量和质量居全市前列。

三、工作职责

准“四上”企业建库培育纳统工作由区统计分管领导牵头统筹协调,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解决建库培育纳统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统计局牵头负责全区准“四上”企业建库工作,发展改革委、工业和科技创新局、商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牵头负责本行业准“四上”企业培育工作,配合各园区、镇(街道)完成纳统工作,各园区、镇(街道)牵头负责本辖区内准“四上”企业培育纳统工作。

(一)园区、镇(街道)

建立并更新本辖区准“四上”企业培育库。负责辖区内工业、贸易、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等企业的培育监测、申报入库工作。

(二)行业主管部门

发展改革委:重点关注参与GDP核算的小升规、新开业(投产)服务业企业的培育和跟踪监测工作,建立并定期更新培育台账。

工业和科技创新局:负责小升规、新开业(投产)工业企业的培育监测工作,建立并定期更新培育台账。

商务局:摸排非税源单位(住宿餐饮、零售、电商、个转企),反馈非税源单位清单至统计局。负责小升规、新开业(投产)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工贸分离企业、非税源单位(住宿餐饮、零售、电商、个转企)的培育监测工作,建立并定期更新培育台账。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建筑业、房地产企业的培育监测工作,建立并定期更新培育台账。

(三)相关部门

税务局:每年4月、7月、10月、次年1月月底前,向统计局提供企业开票信息。

统计局:建立并定期更新准“四上”企业培育库,分析研究线索企业与培育库企业差异,指导各园区、镇(街道)准备申报资料,进行入库申报。

四、工作流程

(一)对标建库

1.摸排线索企业。根据上级部门、税务局反馈的税务线索名录、商务局提供的非税源单位清单等,统计局每年自3月起,分月反馈新开业(投产)达规线索企业清单,每年4月、7月、9月底,按照上年度开票达入库标准90%或当年开票达序时进度(一季度30%、二季度50%、三季度70%)标准,整合准“四上”线索企业清单,反馈各园区、镇(街道)进行核实。

2.核实线索企业。每年5月、8月、10月上旬,各园区、镇(街道)逐企核实准“四上”线索企业,同时摸排其他线索单位,补充至准“四上”线索企业清单中,反馈至统计局。每年5月、8月、10月中旬,发展改革委、工业和科技创新局、商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对统计局反馈的准“四上”线索企业清单(板块已核实版)进行二次核实,并反馈结果至统计局。

3.建立培育库。每年5月、8月、10月下旬,统计局根据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园区、镇(街道)核实情况及建议,筛选已达规未入库、未达规有潜力入库、有资质未入库等类型企业,建立准“四上”企业培育库,反馈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园区、镇(街道)进行培育跟进。

(二)分类培育

1.分类跟进。对以营业收入纳统的企业,根据企业达规进度,将培育企业划分为已达规、达序时进度80%-99%、序时进度80%以下三类企业。对已达规企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科技创新局、商务局与各园区、镇(街道)及时对接,明确具体入库时间,跟进入库进度,对不能入库企业逐企分析原因;对序时进度在80%-99%的培育企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科技创新局、商务局会同各园区、镇(街道),逐企落实责任人,紧盯企业开票进度,达规一家,进库一家,做到应进尽进,对不能入库企业逐企分析原因;对序时进度80%以下的培育企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科技创新局、商务局会同各园区、镇(街道),做好全流程跟踪监测服务,协调解决发展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帮扶企业早日发展壮大。对以资质入库的企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各园区、镇(街道),筛选有资质、未入库、税率符合入库要求的建筑业企业,掌握企业在建项目情况;跟进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企业入库进度。

2.反馈进度。发展改革委、工业和科技创新局、商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反馈培育台账至统计局。具体为:每年5月20日前反馈一季度培育台账,8月20日前反馈上半年培育台账,9月-12月的18日前、次年1月8日前,反馈分月培育台账至统计局。

3.更新培育库。统计局根据各行业主管部门反馈的培育台账,分析培育情况,更新培育库企业信息。

(三)入库纳统

1.准备资料。各行业主管部门协调企业入库申报过程中的具体事项。各园区、镇(街道)收集、整理入库申报资料,每月8日前报送至统计局。

2.入库申报。统计局每月9日前进行入库申报,及时反馈国家、省、市统计局审核结果。

3.反馈更新。统计局每月30日前反馈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园区、镇(街道)入库情况,更新培育库企业信息。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形成共识。区各有关部门、各园区、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准“四上”企业建库培育纳统工作,牢固树立培育发展“四上”企业就是抓经济发展的理念,切实将准“四上”企业的培育纳统作为当前稳增长、优结构的重点工作来抓,精细挖掘、精心扶持、精准培育一批能够支撑区域经济增长的新亮点。

2.加强组织,协调推进。区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负总责,明确分管负责人、专业处(科)室和业务联络员,做好行业内企业的筛选核实、培育纳统工作。各园区统计分管负责人负总责,明确业务科室联络员,各镇(街道)行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明确分管负责人、业务科室联络员,做好辖区内企业的培育监测、资料收集和申报入库工作。

3.路径细化,分类培育。根据准“四上”企业培育类型,培育库可细化为小升规、新开业(投产)、工贸(服)分离、非税源单位(住宿餐饮、零售、电商、个转企)、有资质未入库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等类型。行业主管部门、企业所属园区、镇(街道)要分类培育,落实“一对一”挂钩联系工作机制,一企一策,精准指导,助力企业发展壮大,早日达规纳统。

4.多方联动,形成合力。履行好主管部门牵头责任、园区、镇(街道)属地责任、相关部门配合责任,多方联动,形成建库培育纳统工作合力。对不配合的企业,主管部门要会同园区、镇(街道)进行督促,确保应进尽进。


附件: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准“四上”企业建库培育纳统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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